行政院會昨通過《產業創新條例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,包括:研發投資抵減、天使投資人半數投資額抵稅、有限合夥創投穿透式課稅、員工獎酬工具擇低課稅等四大優惠延長10年

財政部次長吳自心表示,透過研發投資抵減、未分配盈餘實質投資列減除項目免徵5%營所稅,待立院三讀通過後,可回溯至2018年的保留盈餘進行的實質投資,每年約可提供產業285億元的租稅優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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